垃圾分類關乎著城市環境改善,同時也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那么垃圾分類究竟怎么分?
11月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準,將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本次修訂主要對生活垃圾分類標志的適用范圍、類別構成、圖形符號進行了調整。相較于2008版標準,標準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生活垃圾類別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個大類和紙類、塑料、金屬等11個小類,標志圖形符號共刪除4個、新增4個、沿用7個、修改4個。
根據數據統計,目前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居民小區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3.9%,其中上海、廈門、寧波、廣州等14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超過70%。30個城市已經出臺垃圾分類地方性法規或規章,16個城市將垃圾分類列入立法計劃。各省、自治區均制定垃圾分類實施方案,浙江、福建、廣東3省已出臺地方法規,河北等13省地方法規進入立法程序,2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已啟動垃圾分類。
垃圾分類的目的主要由三個,第一個是減少垃圾的處置量,第二個是回收可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質,第三個是在最大程度上減少環境污染,所以我們在生活中要嚴格的執行垃圾分類工作,營造一個綠色環保的美好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