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東莞超盈紡織有限公司根據《東莞超盈紡織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排污口遷移工程建設項目生態環境驗收調查報告》《東莞超盈紡織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排污口遷移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東莞超盈紡織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排污口遷移工程
建設地點:東莞市麻涌鎮新沙港工業園
性 質:改建
產品產量:年產高檔織物面料共約 88300 噸
規 模:項目總投資2367.1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12.6萬元。尾水管總長度3397m,管徑為DN600~DN800。設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設計規模3萬m3/d。新建尾水排污口位于新沙港即將建設的10號泊位附近,具體坐標為東經113°31′48.11″,北緯23°00′37.67″,該段管道長約595米,管徑DN800。
1、主要工程建設內容:
本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沿水鄉大道南側的現狀渣土道路(華南油脂東側)及文武涌路、港前路段敷設。總投資人民幣2367.1萬元,尾水管總長度3397m,管徑為DN600~DN800。設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設計規模3萬m3/d。新建尾水排污口位于新沙港即將建設的10號泊位附近,具體坐標為東經113°31′48.11″,北緯23°00′37.67″,該段管道實際長387米,實際管徑DN630。
建設情況說明:項目實際建設符合環評審批要求,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超盈紡織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麻涌鎮新沙港工業園,于2017年11月委托珠江水利委員會珠江水利科學研究院編制《東莞超盈紡織有限公司水污染物排污口遷移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1月 23 日通過了原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為:東環建[2018]464號。
該公司于2016年8月委托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超盈紡織有限公司尾水排放管道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并通過了原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同意建設,批復文號為:東環建[2016]10384。
于2017年3月21日取得了東莞市城鄉規劃局下發的《關于出具東莞超盈紡織有限公司尾水排放管道工程規劃許可的審查意見》(編號:麻涌2017000111)。
項目于2018年11月建成,并同時開始試運行至今,試運行期間生產設施運行穩定,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2367.1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12.6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項目位于東莞市麻涌鎮,沿水鄉大道南側的現狀渣土道路(華南油脂東側)及文武涌路、港前路段敷設。尾水管總長度3397m,管徑為DN600~DN800。設置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設計規模3萬m3/d。新建尾水排污口位于新沙港即將建設的10號泊位附近,具體坐標為東經113°31′48.11″,北緯23°00′37.67″,該段管道實際長387米,實際管徑DN630。
本次驗收范圍為項目實際建設范圍。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管道建設走向有少許調整,但建設情況并無超出環評審批范圍的建設,且建設過程中并無重大變動,對本次驗收項目無影響。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施工期廢水主要包括施工作業廢水、機械設備沖洗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三大類。
施工作業廢水以懸浮物污染為主,對混凝土攪拌及養護廢水擬在場區內設沉砂池,進行沉淀處理;處理后的施工廢水回用于施工場區及道路降塵。施工現場中機械設備在清洗時會產生少量含油污水,懸浮物和石油類為主。機械設備沖洗廢水擬在場區內設隔油沉砂池處理,處理后的廢水用于場區施工場地降塵及運輸車輛行走路線灑水處理,不會對周邊水體水質產生影響。生活污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項目已完工,運營期不產生廢水。廠區生產廢水經檢測合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直接排放限值中較嚴值(苯胺類、六價鉻執行表1)后經過尾水管排放,故項目本身不產生廢水,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較大影響。
(二)廢氣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大氣污染源是揚塵以及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廢氣以及少量焊接廢氣。項目施工產生的揚塵對外界只是暫時的,施工結束后,影響隨即消失。
項目已完工,運營期不產生廢氣。
(三)噪聲
施工噪聲主要由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產生,影響范圍在施工現場及運輸路線附近。管道基礎的開挖主要是機械開挖和人工開挖相結合,泵站將對場地進行平整。施工期噪聲主要是施工機具和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施工機具如裝載機、平地機、推土機、挖掘機等,一般噪聲源強在70~95dB(A)。項目施工時間較短,施工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是暫時的,隨著施工結束而消失。
運營期與本項目有關的主要環境問題為污水泵站噪聲。項目已對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選用了低噪聲設備,采取了必要的隔聲、吸聲、減震等措施,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不造成明顯影響。
(四)固體廢物
項目已完工,無固廢產生。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項目無廢水產生及排放,廠區生產廢水經檢測合格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直接排放限值中較嚴值(苯胺類、六價鉻執行表1)后經過尾水管排放,故項目本身不產生廢水,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較大影響。
2.廢氣
項目無生產性廢氣產生及排放。
3.噪聲
根據東莞市四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驗收監測報告,項目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廢
項目無固廢產生及排放。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護區等特殊保護區范圍內,建設用地不占用基本農田,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選址基本合理。項目建設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生態植被恢復良好;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隔音、降噪措施,項目產生的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3類標準要求。項目已經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并對各項污染防治措施予以落實、加強生產和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保證各種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對周圍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驗收組成員于2019年6月13日對該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提出如下驗收結論:鑒于項目基本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要求,項目無生產性廢氣、廢水及固廢產生,廠區生產廢水經檢測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表2直接排放限值中較嚴值(苯胺類、六價鉻執行表1)標準后經尾水管道排放,項目本身不產生廢水,故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符合驗收標準;根據檢測報告,項目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符合國家相關環境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故驗收組成員一致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根據環評要求.落實“三廢治理”費用,做到??顚S?。項目實施后應保證足夠的環保資金,確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運行,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強環境管理和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環保意識;建立健全的環境管理制度.并嚴格按制度執行;加強管線的巡檢工作,從日常管理上實行全面和嚴格的對策措施。加強管理,建立設備管理網絡體系,形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正常維護保養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確保設備完好,盡可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廢水、廢氣、噪聲擾民等,一旦出現相關投訴,項目應立即停止生產并協調處理相關投訴,采取有效措施;今后若項目建設發生變化或建設規模擴大等,都必須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征得環保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