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東莞市天杰實業有限公司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東莞市天杰實業有限公司遷改擴建項目一期
建設地點:東莞市厚街溪頭村東一環路8號
性 質:遷改擴建
產品產量:智能產品塑膠結構件1200萬件、按摩器和美容儀150萬套
規 模: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占地面積5000m2,建筑面積8550m2,有員工180人,全年工作天數260天,每天兩班,每班10小時。
項目主要工程建設內容及生產工藝流程:
表1 主要工程內容
工程類型 |
工程內容 |
審批建設內容 |
一期項目實際建設內容 |
主體工程 |
建筑規模 |
占地面積5000m2,建筑面積8550m2 |
占地面積5000m2,建筑面積8550m2 |
公用工程 |
給水系統 |
由市政供水 |
由市政供水 |
供電系統 |
由市政電網供電,全年用電約200萬度 |
由市政電網供電,全年用電約200萬度 |
|
環保工程 |
廢水 |
噴漆水簾柜更換水量為24t/a,生物法過濾裝置噴淋廢水量為12t/a,合計為36t/a,廠區設置有廢水收集池,經統一收集后作為零星廢水交有廢水處理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不外排 |
噴漆水簾柜更換水量為24t/a,生物法過濾裝置噴淋廢水量為12t/a,合計為36t/a,廠區設置有廢水收集池,經統一收集后作為零星廢水交有廢水處理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不外排 |
廢氣 |
注塑成型、熔接工序:設置集氣裝置對其進行收集后經生物法過濾+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噴漆、烘干工序:車間進行密閉,設置集氣裝置對其進行收集后經生物法過濾+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印刷(含絲印、移?。┕ば颍很囬g進行密閉,設置集氣裝置對其進行收集后經生物法過濾+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
注塑成型、熔接工序及印刷(含絲印、移印)工序:車間進行密閉,設置集氣裝置對其進行收集后經一套生物法過濾+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噴漆、烘干工序:車間進行密閉,設置集氣裝置對其進行收集后經一套水噴淋+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
|
噪聲 |
基礎減震、隔聲門窗、消聲器 |
基礎減震、隔聲門窗、消聲器 |
|
一般固廢倉庫 |
廠區設有1間一般固廢倉庫,項目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均存放于危廢內 |
廠區設有1間一般固廢倉庫,項目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均存放于倉庫內 |
|
危廢倉庫 |
廠區設有1間危廢倉庫,項目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均存放于倉庫內 |
廠區1樓設有1間危廢倉庫,項目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均存放于倉庫內 |
建設情況說明:項目實際建設符合環評審批要求,根據驗收監測報告,本次遷改擴建項目,生活污水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食堂油煙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限值;注塑成型、熔接廢氣排放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噴漆及烘干廢氣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排放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限值及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印刷(含絲印、移?。U氣排放達到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排放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限值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東莞市天杰實業有限公司,原位于東莞市長安鎮涌頭社區宏業中路4號。企業于2015年5月委托河南鑫垚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寫了《東莞市天杰實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6年4月19日通過東莞市環境保護局同意建設,編號:東環建﹝2016﹞0672號。項目于2016年9月5日通過了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驗收,驗收文號:東環建﹝2016﹞9253號。由于項目發展需要,于2019年12月委托廣東瑞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東莞市天杰實業有限公司遷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12月23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厚街分局審批,批復編號:東環建[2019]25561號,同意項目在東莞市厚街溪頭村東一環路8號進行遷改擴建;項目于2020年4月建成,并同時開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期間生產設施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穩定,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投資情況見下表:
表2 項目投資情況
投資 |
環評情況 |
實際投資情況 |
總投資 |
5000萬元 |
2500萬元 |
環保投資 |
200萬元 |
180萬元 |
(四)驗收范圍
項目實際設備數量與環評數量對照如下表:
表3 項目實際設備數量與環評審批數量對照表
序號 |
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環評審批數量 |
實際建設數量 |
備注 |
||
1 |
注塑成型機 |
/ |
45臺 |
23臺 |
注塑成型 |
||
2 |
碎料機 |
龍河PC230 |
2臺 |
2臺 |
碎料 |
||
3 |
混料機 |
100kg |
2臺 |
1臺 |
混料 |
||
4 |
CNC數控 |
高速機 |
4臺 |
3臺 |
機加工 |
||
5 |
線切割機 |
—— |
2臺 |
1臺 |
|||
6 |
精雕機 |
利成 |
4臺 |
3臺 |
|||
7 |
火花機 |
—— |
10臺 |
7臺 |
|||
8 |
磨床 |
利成 |
6臺 |
4臺 |
|||
9 |
鑼床 |
利成7035 |
6臺 |
4臺 |
|||
10 |
二次元 |
JT12A-B |
0臺 |
0臺 |
模具檢測 |
||
11 |
三次元 |
—— |
1臺 |
1臺 |
|||
12 |
2.5次元 |
—— |
1臺 |
1臺 |
|||
13 |
組裝流水線 |
每條長約15m |
10條 |
8條 |
組裝 |
||
14 |
超聲波熔接機 |
15KHZ |
1臺 |
1臺 |
組裝 |
||
15 |
熱熔機 |
—— |
9臺 |
8臺 |
組裝 |
||
16 |
自動螺母機 |
—— |
5臺 |
5臺 |
組裝 |
||
17 |
熱收縮機 |
—— |
2臺 |
2臺 |
組裝 |
||
18 |
模切機 |
—— |
1臺 |
1臺 |
模切 |
||
19 |
鐳雕機 |
—— |
2臺 |
2臺 |
雕刻 |
||
20 |
打樣噴涂線 |
長約10米 |
1條 |
1條 |
噴涂線設備均不變 |
||
包括 |
水簾柜 |
1.5m×1.8m×2.5m |
1個 |
1個 |
|||
噴槍 |
—— |
1把 |
1把 |
||||
21 |
噴涂線 |
長約100m |
1條 |
1條 |
|||
包括 |
除塵柜 |
1.5m×2m×2.3m |
3個 |
3個 |
|||
噴漆水簾柜 |
3.5m×1.5m×2m |
3個 |
3個 |
||||
噴槍 |
—— |
24把 |
20把 |
||||
烤箱 |
—— |
2臺 |
2臺 |
||||
22 |
絲印臺 |
165cm×100cm×160cm |
0臺 |
|
印標簽,撤銷絲印臺,改為絲印機和移印機,絲印和移印設備總數量不變 |
||
23 |
移印機 |
70cm×50cm×140cm |
8臺 |
5臺 |
|||
24 |
絲印機 |
72cm×72cm×160cm |
8臺 |
6臺 |
|||
25 |
鹽霧測試機 |
—— |
1臺 |
1臺 |
產品測試 |
||
26 |
耐磨測試機 |
—— |
1臺 |
1臺 |
|||
27 |
酒精測試機 |
—— |
1臺 |
1臺 |
|||
28 |
壓力測試機 |
—— |
1臺 |
1臺 |
|||
29 |
高低溫測試機 |
—— |
1臺 |
1臺 |
|||
30 |
硬度測試機 |
—— |
1臺 |
1臺 |
|||
31 |
恒溫恒濕測試機 |
—— |
1臺 |
1臺 |
|||
32 |
空壓機 |
—— |
3臺 |
3臺 |
輔助設備 |
||
33 |
冷卻水塔 |
—— |
1臺 |
1臺 |
|||
本次驗收范圍為實際建設設備,未建設備不屬于本次驗收范圍。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設備實際建設數量與環評對比減少,并無超出審批范圍的設備建設,且建設過程中并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噴漆水簾柜更換水量為24t/a,生物法過濾裝置噴淋廢水量為12t/a,合計為36t/a,經統一收集后作為零星廢水交有廢水處理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不外排。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放,排放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二)廢氣
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放,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限值;注塑成型、熔接廢氣經生物法過濾+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噴漆及烘干廢氣經水噴淋+催化燃燒處理后排放,排放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排放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印刷(含絲印、移?。U氣經生物法過濾+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排放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限值,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三)噪聲
項目已對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并選用低噪聲設備,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三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
表5 固廢產生情況及處置方式
廢物種類 |
名稱 |
環評審批量 |
實際產生量 |
處置方式 |
一般固廢 |
一般原料廢包裝材料 |
2.3t/a |
1.38t/a |
交專業公司處理 |
塑膠邊角料 |
9.6t/a |
5.76 t/a |
||
塑膠薄膜邊角料 |
0.4t/a |
0.24 t/a |
||
金屬邊角料 |
0.8t/a |
0.48 t/a |
||
水性漆渣 |
2.15t/a |
1.29 t/a |
||
危險廢物 |
水性油墨渣 |
0.2t/a |
0.08 t/a |
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 |
沾有水性油墨廢抹布 |
0.1t/a |
0.071 t/a |
||
水性漆、水性油墨等化學品包裝桶 |
0.6t/a |
0.24 t/a |
||
廢活性炭 |
2.772t/a |
1.109 t/a |
||
員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46.8t/a |
35 t/a |
交環衛部門處理 |
項目設置有規范的一般固廢存放場所和危險廢物暫存倉庫,一般固廢及危險廢物簽訂有轉移協議,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噴漆水簾柜更換水量為24t/a,生物法過濾裝置噴淋廢水量為12t/a,合計為36t/a,企業建設有統一收集設施并簽訂轉移協議,由資質單位處理,不外排。
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放,排放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2.廢氣
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放,排放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限值;注塑成型、熔接廢氣經生物法過濾+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排放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噴漆及烘干廢氣經水噴淋+催化燃燒處理后排放,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排放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限值,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印刷(含絲印、移?。U氣經生物法過濾+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排放達到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排放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時段限值,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3.噪聲
根據廣東斯富特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噪聲驗收監測報告,項目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三類標準。
4.固廢
項目產生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走;危險廢物簽訂有轉移協議,交資質單位處理;一般固廢簽訂有轉移協議交專業公司處理;廠內均設置有規范的暫存倉庫,并貼有標示牌。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護區等特殊保護區范圍內,廠區用地不占用基本農田,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選址基本合理。項目選用的生產工藝、設備較先進,資源配套完善,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項目已經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并對各項污染防治措施予以落實、加強生產和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保證各種污染物達標排放,故項目對周圍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驗收組成員于2020年9月3日對該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提出如下驗收結論:鑒于項目基本落實了各項環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境保護標準,符合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驗收組成員一致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根據環評要求.落實“三廢治理”費用,做到專款專用。項目實施后應保證足夠的環保資金,確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運行,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強環境管理和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環保意識;建立健全的環境管理制度.并嚴格按制度執行;加強生產管理,實施清潔生產,從而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合理生產布局,建立設備管理網絡體系,形成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正常維護保養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確保設備完好,盡可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廢氣、噪聲擾民,一旦出現相關投訴,項目應立即停止生產并協調處理相關投訴,采取有效措施;企業應依據最新的環保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批復要求,零星廢水及危險廢物需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嚴禁私自亂排亂放;今后若項目生產工藝發生變化或生產規模擴大,生產技術更新改造,都必須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征得環保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建設。